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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3月《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发布至今,经过两年时间,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在山东已成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无处遁形的利器。4月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布了山东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的最新情况:202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奖励327.7万元,今年一季度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奖励140.6万元,通过快速核查重奖重罚,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共防。
因近年来在举报治安隐患和违法犯罪方面功勋卓著,“朝阳群众”被网友熟知,显示了在消除违法犯罪行为方面,调动全社会各界力量所能发挥的巨大作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也在于通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让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能得到更及时地发现和制止,由此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不过,一项新制度并不必然会成为好制度,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在山东的“行”,在于其能根据实践发展成熟,在及时总结重点难点问题并积极推动解决中完善自身。
仅去年以来,省应急厅就牵头制定出台了8部规范性文件——山东持续围绕明确举报奖励情形、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等进行制度完善。举报情形不断细化,目前已梳理成为23个行业领域301项奖励情形,分别对应30万至50万元、10万至30万元、2万至10万元、2万元以下等奖励区间。人民群众在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时可能对向谁举报、怎么举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了解把握不准,今年3月山东8部门又联合制定出台全国安全生产领域首个举报受理专项制度规定,破解和拆除阻隔在群众和举报受理渠道间的“玻璃门”“隐形壁”,解决和消除举报受理标准模糊、尺度不清的现实状况。
举报了,奖励能否及时足额兑现,举报后,隐患又能否及时核查消除,但凡一个环节效率低下,都会打击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的积极性。为确保奖励及时足额兑现,山东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资金中专门考虑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支出需要,除相关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各市财政部门也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纳入本级预算。一旦举报核查属实,山东实行重奖快奖,对举报查实违法企业既追究行政责任、也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惩重罚倒逼企业主动整改事故隐患、消除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的目的既不在奖也不在罚,根本目的还是深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着这个“靶子”,山东在“精准射击”上又拿出多项实招、硬招。在增强社会共治的基础上,山东让最熟悉企业情况的企业一线员工当好“吹哨人”,经核查属实的“吹哨人”奖励金额上浮20%,让企业先在内部形成一种良性的“自我纠偏”。举报人最担心的就是信息暴露,山东专门部署使用“举报投诉信息系统”,在“爱山东”APP上线运行“安全生产举报模块”,对举报实行信息化管理,对举报人信息保密处理,为举报人吃下定心丸。
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安全生产防线才能筑牢。近年来,山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系统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等在内的“八抓20条”创新措施。以钉钉子精神将这些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形势就一定能进一步得到巩固。
记者 付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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