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意见》对于一直以来饱受争议的房产经纪服务费用过高的问题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意见。
近年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对此,《意见》明确,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意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实施实名制:全面在市县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推行分档定价: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原则分档定价;
不得拨打骚扰电话:未经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
资金监管: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除交易当事人提出明确要求外,购房款应纳入资金监管账户。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将经纪服务费用纳入交易资金监管范围。
本次《意见》出台表明,主管部门已经关注到消费者关于房地产经纪服务费用过高的呼声,并明确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降低经纪服务费用。预计未来经纪服务费用将有所下降。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2013年之前青岛房屋交易中介费一般为2%,部分小型中介的收费更低。在2013年青岛二手房成交最为火爆之时,青岛大小中介都将收费标准提高到了3%,而后3%的中介交易收费标准就一直延续了下来。
直到近两年,青岛本地二手房生意越来越“难做”,部分中介开始下调收费。据某品牌连锁中介结构介绍,目前他们旗下的门店中介收费最低标准为2.25%。一些小型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中介,收费能做到2%,有的甚至可以降至1%左右。
不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之所以许多买家都觉得中介收费过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青岛二手房市场约定俗成的规矩是“单边收费”,就是中介费用主要由买方承担。业内专家表示,中介代理房产交易其实是服务买卖双方的,按照道理来讲应该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服务费,特别是在二手房市场疲软的境况下,双边收费模式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盘活存量,带动增量,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良性循环。此次《意见》就明确说明,要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不仅对经纪服务费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还在加强从业主体管理,明确经纪服务内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规范签订交易合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等其他九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有助于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住建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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