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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各地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积极性,广西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做好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内容及价格、调剂要求、调剂程序和保障措施,旨在弥补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中的补偿机制短板。下面带来2023广西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新政。
《通知》规定了广西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指导价格,水浇地或旱地指标最低为0.9万元/亩、水田指标最低为1.5万元/亩,并明确指标调入、调出双方可结合恢复耕地建设成本、跨区域资源补偿和长期管护费用等因素在不低于指导价格的前提下自行协商确定最终调剂价格。
《通知》明确了指标调出、调入的条件以及调剂时限。水库淹没区涉及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的,可在用地报批前申请指标调剂,其余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工作在监管系统下发年度进出平衡基础台账后两个月内完成。
《通知》设定耕地“进出平衡”调剂程序。其中,市域内统筹调剂程序分为调剂资格确认、组织调剂、指标划转3个环节。跨市域统筹调剂程序分为发布信息、开展调剂、指标划转3个环节。同时,对申请指标调出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明确。
《通知》强调,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后,自治区组织开展下一年度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田长制考核核算耕地保有量和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时,将统筹考虑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情况。耕地“进出平衡”指标调剂所得收益,在扣除成本和应得投资收益外,优先用于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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