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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6月1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宁夏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区将进一步提高发放高龄津贴的精准性、有效性和便利性,还将逐步提高津贴标准,探索建立津贴标准与物价水平上涨的联动调节机制。
在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时,我区将完善申请和资格认定等程序,开发亲友代办、线下办理等功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同时,我区还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实现部门基本数据共享,实现“网上办、一次办”,让老年人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
2023年以前,我区高龄津贴主要是面向80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因此需要对老年人养老金收入等个人情况进行核对。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锚定“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将高龄津贴享受范围从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展到80岁以上全体老年人,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按照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宁夏老年人福利制度迈出了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的一大步。(新消息报记者 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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